山东师大附中党支部工作制度为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的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带领党员和群众,努力完成本级部的教育教学和工作任务。
2、领导本级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和群众以教育教学工作为中心,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员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职员工队伍。
3、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组织、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教育和管理党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合格党员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教育、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和政府的各项法律、法令和制度,搞好党风党纪建设,坚决同一切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
6、加强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组织发展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7、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级部的贯彻落实及教育教学工作的落实,切实搞好党内监督。
二、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即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过组织生活、开展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党支部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必要形式。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接受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推选优秀党员、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处分等问题,必须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要工作部署、工作总结等重要问题,一般也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健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应每2个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助于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党员的积极性;有助于党员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对党支部的工作实行监督;有助于党支部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支部党员大会,不得无故缺席。
3、支部党员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出决议。支部党员大会做出的决议,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全体党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并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议未改变之前,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三、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每届任期两年。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2、支部委员会的名额,应根据党员人数多少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最多不超过七人。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委员人数少的可以兼任。
3、支部委员会应当由具有一年以上党龄、觉悟高、不畏艰苦、勇于奉献,有一定群众基础、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心的党员组成。党支部书记应当由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政治工作经验和文化知识,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党员担任。
4、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要问题,都要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支部书记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负主要责任,但要充分发挥支部委员的作用;委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积极参加和维护集体领导,主动做好分管的工作,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实行党员大会集体领导和支部书记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都要由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书记根据上级指示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5、支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研究和制定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应采取的方案和措施;教育管理党员,研究制定加强党支部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以及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的措施;定期听取行政领导关于行政工作的报告,参与对本级部行政工作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定期分析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群众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讨论和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6、党支部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部署支部工作,讨论决定有关问题。
(2)组织实施并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员工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
(5)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团结,互相支持和配合。
(6)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检查督促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组织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职责有: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政治状况,协助支部书记考核党员的表现,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做好后进党员的帮助教育工作。
(3)负责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5)负责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宣传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工作,其职责有:
(1)了解党员和教职员工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宣传教育计划和政治学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和教职员工学习学习政治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3)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围绕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与工会组织一起,经常开展有益教职员工身心健康的文艺体育活动,活跃教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协助行政领导,组织教职员工学习业务知识。
四、党员教育和管理
1、党员教育总的要求是:深入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用党的基本路线统一党员的思想和行动,使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党员政治思想素质。
2、党员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党课教育。党课是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形式。党课要根据上级组织的安排和结合形势任务以及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组织好党日活动。利用党日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学习时事政治和报刊重要文章等。
积极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党员轮训班,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
通过形势报告会、先进人物经验交流会、收看电教片、组织参观等形式对党员进行教育。
3、健全党员教育和管理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每两个月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学期上一次党课。
(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必须保持鲜明的思想性、针对性和严肃性,对党员的缺点和错误,要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一些错误倾向和思潮必须进行批评和斗争;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提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后要将会议召开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同时上报会议的原始记录。
(3)请示汇报制度。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应书面报告党委;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党员外出学习、出差、疗养、探亲和外借等,回单位后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外出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每三个月向组织作一次书面汇报。
(4)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支部委员要根据工作需要联系一至两名群众,定期与联系人谈一次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制度。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组织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介绍人对预备党员要继续进行帮助、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要与其谈话一至两次,并将谈话情况向党支部汇报;党支部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综合评定,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
(6)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申请入党人员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支部确定为培养对象后,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要找其谈话,讲清党的性质、任务、党员条件、义务和权利,指明努力方向,提出具体要求,并将其填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名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经党组织考察后,认为符合条件者方能作为培养考察对象,建立培养考察档案:对申请入党培养考察对象,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人,负责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党支部每季度要组织积极分子学习一次,吸收他们听党课和参加党内一些活动,为他们提供和创造条件,使其尽快锻炼成熟起来;党支部每半年要对积极分子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察分析,考察意见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方可列入为发展对象。列入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经过培养考察,在对其政治觉悟、思想品德、纪律作风、工作表现以及入党动机等全面考察后认为合格,方能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发展。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通过评议活动,对党员不断进行合格党员的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并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8)评选和表彰优秀党员制度。党支部和党员要制定“创先争优”规划,坚持做到季度检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对被评选的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大力宣传和学习他们的先进思想和事迹。
五、思想政治工作
1、思想政治工作的日常教育
(1)形势、任务和方针政策教育。
(2)体现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的教职员工行为规范教育和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教育。
(3)配合教育教学等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评比竞赛。
(4)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2、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教职员工思想分析制度。一般每季度一次,分析教职员工思想动态,研究部署思想政治工作任务。
(2)谈心制度。坚持教职员工对党员、干部有意见必谈、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岗位变动必谈、教职员工违犯纪律受批评或处分必谈、教职员工之间闹纠纷必谈、教职员工工作遇到困难必谈、教职员工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时必谈等。
六、党支部的保证和监督
1、保证和监督是党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党支部要通过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把保证监督贯穿于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2、保证监督的主要内容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执行党委的决议和学校的指示、命令,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维护国家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3)参与本级部行政工作中工作计划、教职员工奖惩等问题讨论,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直接同教职员工利益相关的问题,监督行政在奖金分配和其它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办事制度和办事结果的公开;
(5)保障教职员工正确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属于员教职工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提交教代会审议或决定;
3、保证监督的主要方法
(1)组织党员和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令,提高执行政策和法令的自觉性;围绕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教育党员艰苦奋斗、埋头苦干、不计名利、无私奉献,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参加有关教育教学和管理方面的会议,定期听取行政领导的工作报告;
(4)支持行政领导对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统一指挥、全面负责,教育干部和教职员工服从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制度,搞好廉政教育,不断加强党政领导班子的建设。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委员会
2016年11月1日
济南市历下区山师北街3号
电话:0531-86187151
邮编:250014
传真:0531-86982014
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幸福柳路1066号
电话:0531-81921555
邮编:250100
Add: No. 3 North Shanshi Street, Lixia District, Jinan
Tel: +86-531-86187151
P.C.: 250014
Fax: +86-531-86982014
Add: No. 1066Xingfuliu Road, Wangsheren Subdistrict,Licheng District,Jinan
Tel: +86-531-81921555
P. C.: 250100
微信公众号